
我国跨境服务贸易领域首份负面清单 ——《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正式发布。本文梳理清单出台背景、编制四大核心考量与开放亮点,解读制度型开放创新举措,同时介绍政策落地规划,助力外贸、国际物流从业者读懂海南自贸港服务业开放新机遇。
2021 年 7 月 23 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正式发布第 3 号令,推出《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这也是我国跨境服务贸易领域诞生的首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文件,是落实国家高层对外开放部署的重要举措。
早在第三届进博会开幕演讲中,国家就明确提出要依托自贸试验区、自贸港推进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落地,同期政府工作报告也将出台该清单列为重点开放任务。为完成清单编制工作,商务部联合海南省政府及全国 45 个相关部门,历时一年多调研梳理,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综合国内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完成方案设计。
当前我国持续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改革:货物贸易领域持续下调关税、简化各类非关税壁垒;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压缩,清单内外资享有同等待遇。但对比货物、投资领域,跨境服务贸易开放进度相对有限,过往自贸协定仅在少数领域设置开放条款,整体开放水平尚未充分释放。
从全球市场发展趋势来看,除去特殊年份,近十年全球跨境服务贸易年均增速达到货物贸易的两倍,伴随数字化技术普及,跨境服务贸易将成为全球贸易增长核心动力。本次海南自贸港负面清单突破以往分行业零散开放模式,划定 11 大门类共计 70 项针对境外服务商的特别管理措施;清单未列明领域,海南自贸港境内外跨境服务经营者可平等准入,大幅提升政策透明度与市场预期,是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建设。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介绍,清单编制全程围绕四大核心思路统筹推进: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当前 WTO 规则、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含 RCEP)均采用正面清单模式,而国际主流高水平自贸协定普遍使用负面清单管理跨境服务贸易。海南本次清单率先采用负面清单模式,既是对现有服务贸易监管体系的改革,也是落实政府 “放管服” 改革的实操落地。根据 RCEP 约定,协定生效 6 年内各成员国需完成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换,海南先行试点具备重要示范意义。
实施自主高水平对外开放
本次清单主动放宽专业服务、国际交通、金融等领域市场准入,开放力度超出我国入世承诺,也高于国内现有生效自贸协定标准,相关开放举措并非对外双边谈判要求,属于自主扩大开放安排。
贴合海南自贸港产业特色
立足海南旅游、现代服务、高新技术三大支柱产业,清单配套差异化开放政策,例如放宽外籍游艇入港引航相关限制,打造适配本地产业的对外开放优势,推动自贸港产业高质量发展。
平衡对外开放与风险防控
清单严守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保留必要管控措施。海南省政府承担属地监管主体责任,搭建配套管理制度、完善跨境服务贸易数据监测预警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商务部协同监管,守住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政策落地层面,商务部、海南及各相关部门将持续推进清单落地执行,持续跟踪评估实施成效,总结试点经验,为后续全国自贸试验区乃至全国范围内推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积累实践路径。
资讯参考来源: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官网《我国跨境服务贸易领域第一张负面清单〈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发布》,原文发布时间 2021-07-30,原文链接:http://zizhan.cifa-china.com/cn/news-content.html?id=239523226441617408 本文仅对公开行业政策、物流通道资讯进行梳理改写,仅作国际货运行业知识参考,不构成商业推广;若政策内容更新,请以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官方最新文件为准。原发布方若对内容转载存在异议,可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